2005-10-08 21:02:35
中華技術學院 財務金融系 二專一甲94學年第一學期期中考考題及注意事項教師:鄭安峰本次期中考採個案分組討論及隨堂報告方式,要點如下:(1) 提交書面報告:報告人、科目、班級……均須說明,提供每人一份(2) 須經組員討論過程:報告人及組員均須上臺報告或回答老師同學提問(3) 任選一個個案進行研討:製作報告方式及內容無限制,相似度超過70%者一律以不及格計(4) 期中考週前一週及後一週(第八及第十週)上課實施:依組別順序依序報告,每組佔用時間至少10分鐘,但以20分鐘為限(5) 其餘未盡事宜,再行增補期中考個案研討習題---被保險人遭故意殺害後,保險人是否承擔賠償責任? 請問1. 被保險人遭故意殺害後,保險人是否承擔賠償責任?個案情況: 2004年5月,投保人王某向保險公司為自己投保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,保險金額10000元。在受益人的項目內,王某填寫的受益人為“法定”。2005年5月,其妻張某因家庭糾紛將王某殺害,王某的父母向保險公司提起索賠。保險公司經審查,形成了兩種截然不同的意見:第一種意見認為,被保險人是被其妻故意殺害,是違法犯罪行為,不屬於意外傷害。退一步說,即使是意外傷害,也屬於免責的範疇。第二種意見認為,被保險人被其妻故意殺害,是違法行為,但對於被保險人來說屬於意外傷害,應承擔賠償責任。問題:你認為哪種意見正確,說明理由。分析:………………
台長 : and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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